申报有关要求:
(一)绿色工厂
推荐的绿色工厂应与已有绿色工厂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对标,能耗水平等主要指标应优于本地区**业已有绿色工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有关情况请核实后在推荐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
(二)绿色设计产品
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2021年5月更新)”中查看,申请产品**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根据标准具体要求,指导企业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三)绿色工业园区
绿色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请推荐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
(四)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请推荐包括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电力装备、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快递包装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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