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或国内水平科技成果,落户滁州创新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
申报材料:
(一)《滁州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1);
(二)科技团队*人才、核心人才的身份证明、和zi质证明(证书)、在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三)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简介、**证书、测试报告等反映科技成果水平的材料;
(四)其他重要**、软件著作权,在国际刊物发表的重要论文,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团队成员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五)商业计划书;
(六)团队创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财务报表;
(七)《申报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承诺书》(附件2);
(八)各县(市、区)、市经开区、苏滁园推荐函(附件3);
(九)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书脊标注团队*人及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补助:
单个团队扶持金额300—1000万元,特别优秀科技团队采取“一事一议”,上不设限。
科技团队申请扶持资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技团队创办的公司在滁注册成立3年以内;
(二)科技团队占其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
(三)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扶持资金的50%,特别优秀科技团队“一事一议”;
(四)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或国内水平,并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